網拍假貨有罪 最低罰500倍取消
網拍假貨有罪 最低罰500倍取消
更新日期:2011/05/31 20:12
網路上販賣的名牌包琳瑯滿目,價格比市價便宜許多,但也充斥著仿冒品。TVBS記者陳宣如:「網拍如果仿冒像這樣子,一個35萬元的名牌包,原本(最低)得罰500倍,也就是1億7500萬。」
賣仿冒品得被罰上億,有人認為罰款金額太誇張,現在立院三讀修正商標法部分條文,民眾在網路賣贗品,就算侵權,罰款金額從500到1500倍,改成沒有下限,另外修法放寬商標申請標準。
像這樣的手機鈴聲,未來也能當成商標,其他像是文字、圖形、記號、顏色等,甚至是手機、電腦的開機動畫,動態影像,或雷射全像圖,還有像是農產品「產地證明」,都能當成商標註冊。精品店業者:「好處對我們來講,其實可以杜絕一些仿冒以外,其實客人來這種店家買,也是一種保障。」
至於「氣味」能不能當成商標?雖然目前還無法訂出標準,但標準局說如果有人申請,就會考慮如何把氣味當成商標。而商標擴大保護,業者受益,民眾購物也多了保障。